网购农机好买不好退?看法官如何“三步”破局

作者: 周燕语   发布时间: 2025-11-08 08: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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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田间地头的农机需求

遇上指尖轻点的网络购物

当传统买卖纠纷

遇上“云端”调解的创新实践

一场发生在数字时代的

乡村维权故事正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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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人民法庭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考察网上调解”的“三步走法”,成功化解一起网购农机退货纠纷,为数字时代的乡村法治实践写下了一则生动注脚。



01


案情聚焦:短视频引来的农机纠纷


2025年3月,农民刘某在浏览微信短视频时,被一款履带式旋耕机深深吸引。在视频号的引导下,他添加了销售方周某的微信。周某通过微信发送了乙公司的农机宣传册、与其他消费者的购买合同及农机生产商甲公司的生产报告。基于这些材料,刘某与周某通过微信协商,以28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旋耕机,周某很快发货,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合同。


然而,农机送到后却无法正常使用。刘某立即与周某沟通维修和退货事宜,但周某只同意退款13000元,且要求刘某自行承担退货运费。协商无果后,刘某将周某、甲公司、乙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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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调解经过:“三步”化解乡村网购难题


承办法官吴永华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证据材料较为单薄,且涉及多方主体,直接判决可能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为此,法庭创新采用“三步走法”的调解策略:


第一步:电话初探,架起沟通桥梁。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争议关键在于农机现状。周某担心农机已被使用或损坏,影响二次销售。

第二步:实地求证,用证据说话。为打消各方顾虑,法官亲自前往刘某处实地考察农机状况,并现场录制视频。经仔细查验,农机确实未被使用,但因保管不当出现部分锈蚀。这一发现为后续调解提供了关键事实依据。

第三步:云端调解,跨越地域限制。考虑到周某身处外地,法庭充分利用网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法官结合实地考察结果,向双方释明:刘某因保管不当需承担相应责任,而周某作为销售方也应保障农机质量。经过情理法交融的沟通,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周某退款21000元,刘某负责退货并承担运费。


目前,双方均已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这场农机退货风云得以顺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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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法官普法


本案暴露出线上交易存在诸多风险点,即证据保存意识不足、货物保管不够妥善、交易对象资质核查不严等。新数字时代呼唤新消费群体,消费者须紧跟时代步伐、增强法治意识,学好法律知识、用好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审理,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进行线上购物特别是买卖农机等大宗商品交易时应注意:

交易前:资质审核要到位。选择正规平台交易,核实经营者资质,妥善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

交易中:合同条款要明确。签订书面电子合同,明确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

纠纷发生:依法维权要及时,责任意识要强化。收货后及时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过平台沟通并保存证据。必要时寻求消费者协会或法律途径帮助。即使要求退货,也需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失扩大,需自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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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乡村不应是法治的洼地,农民不应是维权的弱者。只有法治意识与数字时代同频共振,才能让乡村振兴之路走得更稳、更远。沼山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高效能司法赋能基层治理、护航产业发展、保障民生权益,全力描绘一幅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法治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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