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和清带队督导鄂城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5-14 17:13:30
作者: 吕霞 梁丹 发布时间: 2018-05-11 11:13:28
5月10日下午,鄂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和清,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平安带领中院刑事审判庭全体成员到鄂城区人民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鄂城区法院院长张树彬,鄂城区政法委副书记丁建参加了相关活动。
汪和清一行首先查看了鄂城区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情况,要求鄂城区法院严格按照省法院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刑事审判庭审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座谈会上,鄂城区法院汇报了近期扫黑除恶案件和审判组织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
汪和清强调,此次代表中院党组和陈旗院长进行督导,充分体现了中院党组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以政治站位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中央、省委、市委领导都高度重视,站在这个关键节点,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扬“能啃硬骨头”的精神,坚决克服困难,接好扫黑除恶斗争最后一棒,确保斗争打出成果、打出效果;二是以战斗姿态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这场战斗不是法院一家的战斗,是整个政法系统的战斗。要加强向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依靠上级党委对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在经费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提供充分的资源,帮助鄂城区法院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中院党组也将进一步加大对鄂城区法院人、财、物等方面的协调支持力度;三是以最大优势打好扫黑除恶这场大仗。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扫黑除恶是法院今年的两场大战之一,全市法院要凝心聚力,集中人财物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四是以主动担责打好扫黑除恶这场大仗。要形成以刑事审判团队为主体,由党组负主责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向中院和区政法委汇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请求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刘平安指出,中央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程度高,要求标准高。这次斗争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对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司法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鄂城区法院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更要主动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实行领导包保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刑事审判团队,要主动对标中央和省院要求,逐案制定流程方案,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对案件进展情况及问题困难要及时汇报、沟通、解决,保证案件审理的高效、准确。
鄂州中院刑事审判庭从提高认识、迅速执行、注重细节、做好保密、沟通协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丁建表示将对鄂城区法院涉黑案件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和物质保障,确保扫黑除恶斗争顺利进行。
张树彬表示将按照定目标、列清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任务。
编辑:孟卫军
文章出处:研究室 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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