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法院深入帮扶村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作者: 杨阳 发布时间: 2017-10-13 10:47:55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优异的工作成效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9月12日上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二十余名党员来到定点帮扶村涂家垴镇徐莲村,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院长张习林主持了会议。
会上,胡海刚副院长宣读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活动的通知》,从“主动担当,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主动报到,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认真组织,确保取得成效”等三个方面向同志们传达了文件精神。
会上,韩德贵副院长从“全国文明城市”的含义、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我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行动要求等四个方面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了深入详尽的阐释。他要求,全体党员同志结合以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规范文明的言行在全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全员参与、积极作为、同心合力的创建氛围,为全市冲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张习林院长指出,“五城联创”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铺垫;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更强调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素质,一个城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注重物质文明建设,更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他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我院一家之事,需要全市人民齐心协力才能完成,同志们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艰巨性、迫切性,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例如对值班任务,每个同志都要认识到值班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安排,按要求落实值班责任;又如信访接待工作中,对待信访群众要像对待亲人一样热情、周到,第一时间请到室内坐下详谈,认真倾听、仔细记录、积极解决。这次党员进村帮扶活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同志们对待扶贫对象要上心,真诚地关心他们。
会后,全体党员干部查阅、核对、更新了扶贫工作的相关资料,并分头走访慰问扶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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