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建设服务采购需求及征集报名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01 14:46:56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湖北省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就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建设服务采购需求予以公告,并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建设服务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视频会议系统服务 | 1 | 套 | 需与原有平台兼容 |
2 | 音响系统服务 | 1 | 套 | |
3 | 在线调解系统迁移服务 | 1 | 套 | |
4 | 互联网法庭系统服务 | 1 | 套 | |
5 | 执行指挥系统调度服务 | 1 | 套 | |
6 | 科技法庭调度服务 | 1 | 套 | |
7 | 视频监控调度服务 | 1 | 套 |
三、服务预算:25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期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五、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采购小组确定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如报名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将可能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递交相关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六、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递交材料方式:通过指定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报名表及所列材料。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本项目拟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用协议定点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且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资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万 顺
联系电话:13607235385
电子邮箱:279299838@qq.com
联系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和平大街南侧
附件一:供应商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相关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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