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无袍法官”之力 担定分止争之责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任职培训活动
作者: 杨菲 发布时间: 2024-10-31 15:01:16
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新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的履职能力,以做实“梁法巧治”项目做深诉源治理工作,10月29日下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调解培训活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喆主持活动,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黎出席活动并讲话,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新及各镇(园区)政法委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华锋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文件和特邀人民调解员聘用文件。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刘家军特邀人民调解员代表陈前顺依次作任职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在今后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宣传,努力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让老百姓尊法、知法、懂法、守法,并结合自身职责提出“构建大调解格局”等具体工作建议。
随后,各领导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为特邀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黎对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的光荣任职表示祝贺,希望大家能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共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梁子湖建设。
她指出,要深刻认识诉源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诉源治理刻不容缓,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加强诉源治理,才能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社会治理的认同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和发挥各镇、各村及社会组织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诉源治理是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系统性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能定位,增强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她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确保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调解力量,深化调解联动配合,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过滤体系,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良好治理效果。
最后,区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胡海刚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围绕“人民调解及司法确认”主题进行调解指导培训,全区新任职人民陪审员及来自“梁法巧治”试点村的特邀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工作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要求等。培训过程中,大家认真听讲、积极互动,纷纷表示收获颇丰,认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加深了对调解工作的认识,为今后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思路和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专业水平,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进诉前调解和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助力梁子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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