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民调解丨这批矛盾纠纷“又快又好”地化解了

作者: 刘泳宝   发布时间: 2024-12-13 11:22:03

“法官,我要起诉,我贷款买了房,现在开发商告知无法交房……”

“我刚仔细看过,我院刚好收了跟您类似的案子,您这案子走人民调解程序比立案诉讼更有利。”

“为什么不立案?我就是想通过法院判决来要回我的钱!”

“您先别着急,是这样的。如果走调解程序,它的流程相对更快捷,不需要像诉讼那样经历漫长的排期、多次庭审等环节。”

“那调解能保证我的权益吗?我看还是判决靠谱些……”

“您放心,我们会安排专业的法官参与全程指导,如果人民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对方不履行,您同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那我试试调解吧……”

……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将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化解在诉前,案涉9户别墅业主房屋总价高达2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业主权益与社会稳定。

湖北省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涉及规划调整等政策问题,一直无法进入施工建设阶段,最终未能按时向业主交付房屋,业主心生不满上访并准备提起诉讼。我院接待后,敏锐觉察到该案具有广泛代表性,遂依职权统筹关联的9件类案,一并纳入诉前指导人民调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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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调解合法有效,我院迅速联系某投资公司所在地的梧桐湖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经验丰富的三级高级法官胡海刚提供全方位、专业性指导。胡海刚接手该案后,一方面深入研究案件详情,另一方面积极与9户业主及其律师、某投资公司、银行、资金监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各方展开沟通协调,努力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在他的细心指导以及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对诉前人民调解的态度从最初的不理解逐渐变为愿意尝试,对法院和法官的态度从最初的怀疑逐渐变为信任。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以最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促成了各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随后,执行人员在2天内成功划拨2299.82万元,9户业主收到了首付及利息全额退款,2家银行亦收到了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此既有效降低了开发商、银行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投入,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业主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我院法官的专业素养与主动作为赢得了各方的一致赞誉9户业主、某投资公司、银行等三方均送来锦旗致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我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合作结出的又一硕果,充分彰显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处理复杂房地产矛盾纠纷中的显著优势。下一步,区法院将一以贯之地遵循“稳大局、促和谐、解难题、降成本”之理念,矢志不渝地秉持司法公正、高效司法原则,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劲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