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她是怎么写出“1号案例”的?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举办精品案例讲评会
作者: 李思 发布时间: 2025-10-16 05:00:35
“1号案例”是怎么写出来的?
作为案件承办人和案例编写人,
她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
这样的能力素质如何获得?
日前,湖北高院公众号以《1号案例:远看是法律素养,近看是人文底蕴》为题,对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胡阳承办的童某华诉童某泉等继承纠纷案及其深度解读进行了报道,称赞该解读“是对规则的精妙运用,对人情伦理的深切体察,令人拍案叫绝”。
为深入落实省法院“四个一批”、市法院“六项精品”工作要求,亦受此启发,10月13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举办精品案例讲评会,邀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胡阳莅临现场点评交流,通过讲评结合的方式,以讲促思、以评促学,提升干警案例撰写能力。党组书记、院长余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院长李思主持,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前,对胡阳副庭长承办的童某华诉童某泉等继承纠纷案进行改编,保留基本案情不变,隐去当事人信息,形成了规范判决文书,要求法官助理就上述文书、按照案例编写规范格式,编写一份规范、完整、有典型意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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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五位青年法官助理围绕“原告柯A与被告柯B、柯C、柯D继承权纠纷”案例进行思路梳理、观点分享,五位资深法官分别作点评。
会上,李思副院长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编写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分享交流,并提出民生无小事、案例不分大小,要实现法理与情理的融合,让法律知识如春风化雨般滋润民心。
随后,胡阳副庭长以《于法理深处 见人文光辉》为题,结合自身在案件办理和撰写案例中的经验作点评和分享。她认为,案例分析的起点在于树立“案例意识”,养成“即时记录”习惯,完成“审判后反思”,进而实现从“结案了事”到“复盘升华”;案例分析的核心在于精准提炼争议焦点,纵深梳理裁判理路,着力展现价值权衡,挖掘“法律素养”与“人文底蕴”的交汇点;案例分析的方法在于“显微镜”与“望远镜”相结合,“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转换,“讲故事”与“讲道理”并重,于细微处见精神。
在互动环节,与会干警踊跃提问,胡阳副庭长均予以耐心细致地解答,不仅彰显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审判实务积淀,更展现了她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她说:“远看是法律素养,是对法官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近看是人文底蕴,是对法官综合素质的更高期许。司法裁判是‘写在大地上的正义’,案例分析是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每一次的剖析都是对自身司法能力的淬炼和提升。”
余喆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入库案例是法院工作的宝贵财富,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研究,能够帮助法官更好地把握法律适用的尺度和方向。一是要拥有“匠心”的追求。案例无大小,要练就发现美的眼睛,聚焦精品案件,深度挖掘潜在的社会价值和典型意义。二是要锤炼“匠人”的能力。经验的积累源于对案件的反复思考与琢磨,以此鞭策自身保持学习的动力。要在专业深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领域,深入发掘潜力,全面提升文书撰写能力。三是要坚持与“匠人”为伍。对标优秀同行,主动向精益求精的同事、同仁求教,将案件打磨至极致,培养长期主义思维,永葆热爱并矢志创新突破。
于法理深处,见人文光辉。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评会干货满满、收获颇丰,将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淬炼法律素养、厚植人文底蕴,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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