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 沼山法庭巧调一起跨六年农村建房纠纷
作者: 周燕语 发布时间: 2025-12-25 08:49:53
基层人民法庭办理的每一起“小案”,
都是群众心中的“大事”。
01
“老树盘根”,不能硬拽
02
一栋危房,六年纠葛
03
从“针锋相对”到“各让一步”
“你建的房子根本没法住人,30万赔偿一分不能少!”调解室里,刘某拍桌而起。
“你还欠我6万工钱没给,别倒打一耙!”李某寸步不让。
调解伊始,双方剑拔弩张。
吴永华并未急于制止,而是待双方情绪宣泄完后,搬出账本和鉴定报告:“咱们今天一条一条算,一码归一码。”
他先对李某释法:“老李,《民法典》规定,施工方必须保证质量。房子成了危房,这是根本违约,赔偿责任逃不掉。”接着翻开重建协议:“白纸黑字的承诺,法律上叫‘新合意’,你不履行,于法于理都亏啊!”转头又对刘某说道:“老刘,你选任施工方时未严格审查资质,房子还超了层高规范。发现问题后继续装修,这部分损失法律上你也得担责。”
“咱们把账摊开算。”吴永华掏出计算器,“刘某已付工程款17万,装修损失6万;李某若重建需花15万,扣除6万尾款……”随着数字逐一列出,李某叹气:“我认赔,但30万实在拿不出。而且我觉得砖可能也有问题……”吴法官顺势引导:“砖的问题可以另外处理。但作为承包方,你对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今天主要先解决你俩的账……”
经过一天的耐心释法、核算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共识:李某撤回起诉,并分期赔偿刘某20万元,自行与砖厂协调达成赔偿协议;刘某申请解除保全。这场持续数年的纠纷,在法官一次次的法律解释和情理劝说下,终于画上句号。
当夕阳为法庭镀上金边,法庭外,夜幕下,和谐悦耳的广场舞曲取代了争执声,司法调解让矛盾硝烟化为宁静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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