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法院依法保障一起执行难案顺利履行

作者: 陈瑞彬   发布时间: 2019-11-25 15:49:31

梁子湖区法院成功调解关于申请执行人某混凝土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组织执行力量保障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该案一审判决后,李某某未履行偿还义务,某混凝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某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年逾七旬年龄较大,且患有高血压,为保障双方权益,执行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李某某用自家鱼池的鱼按每斤6元抵债。李某某另有多起其它债务纠纷,为保障该案调解协议顺利履行,11月20日至22日,区法院执行局组织5名执行人员、法警现场维护秩序,经过三天两夜放水捕捞,顺利交付活鱼2250斤,抵债13500元。经双方协商,李某某将继续经营鱼塘,后续收益用于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