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梁子湖区法院诉前调解有“温度”
作者: 张彬、刘泳宝 发布时间: 2021-10-22 11:35:27
“太感谢你们啦!今天来法院就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一分钱都没花,还这快就帮我拿回了土地赔偿费,法院办事真不错!”76岁的杨某某一边激动地说,一边朝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接待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近日,家住梧桐湖新区月山村村民杨某某到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状告湖北某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赔偿其鱼塘和耕地损失费。在老年人、残疾人专用诉讼服务窗口,接待人员登记立案过程中,发现杨某某提交的诉讼材料存在一定瑕疵,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接待人员一边耐心询问了解案情,一边积极与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通知其到场协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我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纠纷,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时间,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温度、高质量的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该案的顺利调解,只是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一个缩影。自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实现“矛盾解决在萌发,纠纷化解在诉前”,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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