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的决定
作者: 陈伟 发布时间: 2018-03-23 08:24:02
2017年是全市法院迎来新纪元的一年,全市法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审判执行、公正司法、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巨大的进步与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法官,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促进工作,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保障司法改革顺利推进,根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表彰2017年度全市法院先进单位(法庭)、优秀法官、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的评选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经基层法院和中院机关各支部推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市中院宣教处等4个单位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鄂城区法院汀祖人民法庭等4个人民法庭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人民法庭、4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湛少鹏等6名同志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给予明延发等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华容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人民法庭
鄂城区法院汀祖人民法庭
鄂城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
华容区法院临江人民法庭
梁子湖区法院梧桐湖巡回人民法庭
(三)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鄂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华容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四)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湛少鹏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
柯 君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
王向东 鄂城区人民法院燕矶人民法庭庭长
魏早云 华容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国炳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五)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明延发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胡 凯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
杨 磊 鄂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周少明 鄂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秦晓芬 华容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
金学锋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梧桐湖巡回法庭负责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他们忠于法律、爱岗敬业、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公正清廉、诚信礼仪、甘于奉献的职业品格;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措施,不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我市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3月6日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