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公开庭审 干部旁听接受教育
我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春林、周舒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作者: 杨阳 发布时间: 2019-06-20 11:17:50
6月18日上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春林、周舒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被告人王春林原任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党组成员、政委,被告人周舒原系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东城区税务分局干部,二人系夫妻。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春林单独收受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舒某某现金5.35万元,收受碧石派出所韩某现金3.3万元,收受商人王某某1万元。2009年,被告人王春林、周舒共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13万元购买万佳凯旋城商品房一套;2016年,二人收受东和欢乐迪老板熊某某购车款25万元。1990年7月结婚至2018年7月被立案调查时,二人家庭总资产1749万元,家庭总收入1103万元,其家庭财产共有645万元明显超出二人合法收入。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春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周舒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58万元,周舒伙同王春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8万元,二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春林、周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家庭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二人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个多小时的庭审紧张有序、庄严肃穆。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为了扩大教育效果,我院组织部分在我市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校、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邮政局、市公积金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共96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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