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作者: 杨菲   发布时间: 2025-05-30 16:03:4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2025年5月28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梁子湖区某区直单位原党组成员黄某某挪用公款罪一案。法院全体干警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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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被告人黄某某在担任某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财务人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代收的该小区购房款649.6万元归个人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盈利活动。检察机关提请以挪用公款职务犯罪追究黄某某的刑事责任。


02庭审现场


庭审中,检察机关以详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指控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党组书记讲专题廉政党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集中学习、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清风正气充盈机关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