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赢”商丨法院暖心快调 护航企业“租”事顺遂

作者: 张紫薇   发布时间: 2025-04-08 15:15:12

“田法官,被告欠我们公司的租金全部到账了,太感谢您了!我们公司以后再有纠纷,案子还要找您办……”

“您客气了,为企业纾困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事。不过,法院遵循随机分案原则,可不能指定法官……”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武汉某劳务分包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赵某在法官的调解下快速达成和解协议并支付拖欠款项,原告撤回起诉,并向法院和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25.3.31田宏获赠锦旗照片(处理后)2.jpg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30日,原、被告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每月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上月租赁费。2024年4月22日原告履行全部义务后,被告仅在2024年9月27日支付2800元,并未按约结清租赁费,尚欠61306.25元未付。原告因年前资金压力较大、急需款项周转支付民工工资,于2025年1月7日诉至梁子湖区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田宏受理此案后,经详细了解,发现此案虽为租赁合同纠纷,但案情相对简单、证据较为充分,本着促进原、被告双赢的原则,决定采取“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审理办法处理。于是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沟通,在全面倾听双方真实想法后,田宏法官考虑到原告实际困难,耐心细致地向被告就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释法说理,同时强调原告已在违约金上让步,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尽快支付。最终在田宏法官主持调解下,被告于2025年2月21日支付所欠款项。这起纠纷迅速得到平息,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建立涉企纠纷快速调解机制,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搭建智慧司法平台等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暖心司法服务,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温暖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