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改革│梁子湖区法院推行“双向分级”评估制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 尹佳伟 发布时间: 2024-07-02 17:45:41
“法官,我们公司的《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填好了,如果按他们要求查封我们所有43套房子,会导致我们周转不开啊!这可咋办?”
“先别急!我们先组织你们坐下来双方了解一下情况,放心,会慎重处理好的……”
为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目标,今年以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有力保障了涉案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正常运转、健康发展。
申请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我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我院对被申请人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43套房产进行查封。收案后,承办法官随即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告知书》《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
收到企业自评意见后,经审查相关佐证材料,承办法官综合认定本案如果按照申请人的要求采取保全措施,将对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故确定本案评估等级为黄色。为切实保障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对双方企业的司法需求展开了调查。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的争议标的、经营状况、诉讼风险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变更保全措施为查封被申请人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40套房产。该结果既维护了申请人的诉讼权益,又最大限度保障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经营,双方企业均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通过规范评估工作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实行双向、分级评估。首先,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填写《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然后,由各环节案件承办人进行审查,结合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对涉案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评估,根据影响程度由低到高,确定案件相应的经济影响评估等级分别为蓝级、黄级、红级,同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针对性的处置,从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下一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以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性,以更加规范务实的举措,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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